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

2015-10-27  来自: 黑龙江和华安全卫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655

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安全监管总局和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安监总协调〔2006〕67号)要求,为促进安全社区建设,规范安全社区评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社区评定依据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标准对申请社区实施评定,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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