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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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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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第二十九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同一安全评价机构”,受日照新三明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诚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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